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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我校2008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仪式在信息楼报告厅举行。副校长遇华仁同志,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助学贷款中心经理聂寰中同志,财务处副处长龚一坚同志、学生处副处长刘东江同志出席了仪式,财务处徐晓静和学生处王鹏及各二级院(系)的辅导员也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刘东江同志主持。
发放仪式上,遇华仁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全体获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向关心和支持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哈尔滨银行和华安保险公司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速人才培养,保证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继续深造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政策,对支持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学校将继续与哈尔滨银行和华安保险公司发展各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共同繁荣。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学校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的各项义务,主动配合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把好审查关,强化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贷前、贷后的信息化管理,努力化解信贷风险。他还要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识大体,顾大局,诚实守信,自觉履行还贷义务,不辜负党和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学校和家长的期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把全社会的关心与爱护化为自身发奋成才的动力,早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随后,哈尔滨银行蒋雪同志和华安保险公司麻世锐同志分别代表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了讲话;我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代表建筑学07-2班徐艳娜同学作了表态发言。最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480名学生与哈尔滨银行和华安保险公司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全体受贷学生纷纷表示,一定会恪守诚信、按期还贷、刻苦学习、回报社会。 在本次国家助学贷款中我校三校区共有480名学生受益,贷款总额为200万元。

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仪式现场

受资助的学生与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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